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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供应商征集活动常态化公告

信息摘要:
各供应商: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征集成本,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在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电子反拍和网上超市采购的通知》(曲财采〔2019〕22号)规定,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活动将采取...

各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征集成本,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在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电子反拍和网上超市采购的通知》(曲财采〔2019〕22号)规定,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活动将采取承诺入围制,不再集中按批次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卖场适用范围

(一)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

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按照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采购。

(二)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第一类:货物

1、3C数码

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液晶显示器、基础软件通用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字照相机、LED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2、办公设备/耗材

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传真通信设备、复印纸。

3、家用电器

空调机

4、车辆

乘用车、客车

5、家居建材

家具用具

第二类:服务

1、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

2、广告设计/宣传

印刷服务

3、房地产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4、云计算服务

5、公务车加油服务

6、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

7、公车车保险服务

供应商应当及时下载商品目录查看上架商品范围,若供应商的售卖商品不在目录范围内,将无法上架。

二、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实施和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特殊行业的特定条件:

1、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印刷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3、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绿化养护);

4、云计算服务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公务车定点加油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车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也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物流配送能力、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入围的供应商一地入围全市通用,曲靖市辖范围内的供应商就近到注册地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注册地在麒麟区、经开区的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四)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8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1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三、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征集的供应商为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承诺书》(参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

供应商资格审查:由供应商注册地所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地区征集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注册地在麒麟区、经开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

四、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集采机构”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

(二)商品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货物。

(三)价格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以电子卖场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电子卖场价格)/ 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服务供应商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

五、供应商入围方式

(一)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采取承诺入围制,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自主加入运营方官方钉钉群(曲靖市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群号 : 23165611,入群申请格式:公司全称+实名),按要求登记相关资料后由运营方统一导入网超协议,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协议管理”中上传《曲靖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1),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供应商即入围成功。具体流程详见附件5《网上超市入围操作流程》。

注:运营方后续技术培训及管理也将通过此钉钉群实施,各入围供应商应主动关注群内信息。

曲靖市外和注册地在曲靖市开发区、麒麟区的供应商,入围审查工作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其他曲靖市本地供应商的入围审查工作,由该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所在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二)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自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履约监督及违约罚则

财政等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联合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电子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电子卖场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电子卖场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电子卖场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七、其他要求

1、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对供应商入围和商品上架进行审核,确保我市电子卖场运行(注册地在麒麟区、经开区的由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2、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电子卖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八、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

联系电话:0874-8268281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874-3136489。

罗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874-8227021。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

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 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PC端:http://m.tb.cn/x.X2oEy;

(3)帮助中心(常见问题):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

(4)自助留言(问题反馈):
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881 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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